为打击防范VAT欺诈 欧盟要求境内所有电商平台按规定申报其入住卖家销售数据至 Central Electronic System of Payment Information (CESOP)
近年来,欧盟税务机关加大了针对非实际居民企业的电子商务供应商的商品或数字服务计税的审计和执法力度。 然而,税务机关似乎缺乏适当的工具来识别不合规的纳税人并核实遵守规则的纳税人报告的销售情况。
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欧盟将要求在欧盟境内设立的支付服务提供商及跨境电商平台等传输源自成员国的跨境支付以及这些跨境支付的受益人(“收款人”)的信息。 此要求对支付服务提供商的定义很广泛,可能不仅包括欧盟信贷、电子货币、邮局转账和支付机构,还包括欧盟电商平台。
欧盟支付服务提供商需要监控跨境支付的收款人,若收款人的跨境收款交易超过 25 笔每季度,则必须将收款信息及收款人信息传输给成员国主管部门,信息包括收款人的姓名、增值税号(如果有)、地址(如果有)以及跨境支付的详细内容和任何相关退款。
这些信息将集中在欧洲数据库 CESOP 中,在那里它将被存储、汇总并与其他欧洲成员数据库共享。 所有 CESOP 信息将通过一个名为 Eurofisc 的网络提供给成员国的反增值税欺诈专家。 从 2024 年第一季度开始,报告义务将按季度进行,首次报告截止日期为 2024 年 4 月 30 日。
总结
尚未遵守欧盟增值税规则的非实际欧盟居民电商企业需要仔细审查其运营情况,并确定是否需要在欧盟提交自愿披露。欧盟税务机关通过这种新的CESOP信息共享机制会轻松发现严重疏忽或故意逃税的不良行为,可能导致行政处罚的加重,在一些成员国还可能导致刑事诉讼。
此外,已经遵守欧盟增值税义务的数字经济企业需要仔细审查他们用于合规的数据,如果发现增值税申报数据与通过这种新的信息共享机制获得的支付数据之间存在差异,需要及时纠正补税,并准备好回答税务机关的任何问题,